关于对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9〕101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评审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3年1月7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如被公示企业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需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同意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05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 件:1、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评审待定的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1日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部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附件1:
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北京泰益德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
3、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唐山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6、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江苏致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浙江南越置业有限公司
10、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潍坊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2、莱芜广厦集团有限公司
13、山东寿光恒基地产有限公司
14、山东万达地产有限公司
15、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6、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17、齐齐哈尔广厦综合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9、江西省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河南省安阳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1、濮阳市汇丰置业有限公司
22、南阳财富置业有限公司
23、啟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4、武汉佳海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5、利川市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6、重庆黔龙阳光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7、重庆同景置业有限公司
28、重庆宏西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德阳市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西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31、恒元置业有限公司
32、泉州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34、宿州市南方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5、南宁市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2:
评审待定的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黄骅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迁西县隆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苏州隽御地产有限公司
4、江苏凌云置业有限公司
5、南京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
7、新明集团有限公司
8、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9、深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萍乡市城北房地产有限公司
11、内蒙古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巴中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