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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26批(延续第19批)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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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26批(延续第19批)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关于2025年第二十三批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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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二十三批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凌源坤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申请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1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8677。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厅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关于2025年第六批建筑业(水利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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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六批建筑业(水利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厅会同省水利厅对建昌县发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28家企业申请建筑业(水利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8671。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厅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关于2025年第二十二批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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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二十二批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鸿凌工程有限公司等66家企业申请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0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8677。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厅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关于2025年第二十一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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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二十一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晖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21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91。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九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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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九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十九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4家勘察设计企业、20家建筑业企业、2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2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公示期截止2025年6月12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十九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十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十九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十九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6月6日
关于2025年第九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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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九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 营口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23。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关于2025年第十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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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十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北勘(大连)工程有限公司等243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77。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厅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24(增项)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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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24(增项)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第19批(增项、延续) 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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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第19批(增项、延续) 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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