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5-04-03
文 号: /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十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家勘察设计企业、7家建筑业企业、5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46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4月9日17时30分;将7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4月16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十一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十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十一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十一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5.第十一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第202511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附件2:
第20251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