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三沙市国土环保与建设规划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为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在审批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现就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资质证书信息变更,由原发证单位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变更手续。
二、企业申请注册地跨市县变更的,向新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新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核实、办理变更手续,并负责收回原资质证书。
三、2016年1月1日前由省厅颁发的建筑业三级资质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申请资质证书信息变更的,企业向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核实、办理变更手续,并负责收回原资质证书。
附件: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地跨市县变更材料清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地跨市县变更材料清单
1.《企业资质证书申请表》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4.原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5.原企业资质证书
6.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7.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市县迁出证明
8.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9.企业迁出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10.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11.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注:《企业资质证书申请表》具体依据企业资质类型而定,比如建筑业企业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