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天津市推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书的函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4-00195
分 类: 其他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24-04-08
文 号: 建办厅函〔2024〕123号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天津市推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书的函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关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推行电子证书的请示》(津住建政务报〔2024〕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天津市推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书。
你委应做好有关电子证书数据与我部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并确保推行的电子证书符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关电子证照标准及我部有关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