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温馨提示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5-07-01
文 号: /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2025年7月1日起,增加D级业绩录入功能,业绩补录的有关要求,请按照最新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办事指南V2025.07.01》办理。
附件:《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办事指南V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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