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0-07-09
文 号: 建市函〔2020〕646号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升级改造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功能,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相关要求,实现电子证书数据归集,确保9月底前实现满足电子证照业务开展和信息互联互通的技术条件。
二、各地要抓紧落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建筑业企业业绩和建筑节能数据采集工作,及时将相关数据通过政务外网推送到地市数据对接前置库。
三、各地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企业申请材料,对不满足要求的坚决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联系电话:0551-62871504
技术咨询:0551-62871564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
2020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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