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市建管处关于实施劳务资质备案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7-27
文 号: /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市建管处关于实施劳务资质备案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
我市现处于资质证书换证过渡期,企业需在线下提供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申请材料: 1:劳务资质备案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注:现场查验技术负责人证书原件
办理地址:皖江财富广场C1座6楼住建局窗口。
附件:芜湖市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表.docx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1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芜湖市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