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延期的通知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发文日期: 2025-12-15
文 号: 皖自然资规划函〔2025〕80号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延期的通知
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服务,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持有证书名称为“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乙级资质单位(发证机关为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发证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之前),在2026年3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自2026年4月1日起,证书名称为“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乙级资质单位不能再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
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于2024年1月24日施行后,办理的证书名称为“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需要办理“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资质的单位,请在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的乙级资质标准后,随时通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网上服务大厅”栏目或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申报。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