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资质增项的问题
问:我单位目前有房建和市政三级资质,在本年度双随机中被认定净资产不足、社保不全的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准备资料整改中。现在我单位想增项房建和市政二级,请问我单位在三级资质整改中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申请二级增项,贵厅是否会受理?
答: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在双随机整改工作中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