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疑问
问:贵厅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资质许可机关按直接申请相应资质标准考核注册建造师等指标,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请问,现三级取得有效期为1年的二级资质证书后申请的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到时只需考核建造师指标对吗?其他如: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职称、技术工人等都不考核对吗?
答:根据《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赣建审批〔2024〕3号)文件要求“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资质许可机关按直接申请相应资质标准考核注册建造师等指标,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具体以后续系统设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