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认定
问:请问,我单位员工1989年专科毕业,专业为工业与民用建筑,2013年参加同济大学1年制,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专业培训班,并且取得结业证书,具有工程师高级职称,专业为工民建,在岩土设计甲级单位工作多年并且主持参与多项业绩。上述情况,能否被认定为水文地质专业职称,并在岩土勘察资质中予以认定
答:您好!您的来信收悉。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二、新《标准》有关内容解释中第(八)专业设置3、(3)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勘察10年以上,个人资历的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资历和业绩要求的。符合上述规定的予以认定。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