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业绩办理业务流程的建议
问:建设单位和住建局没有业绩需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业绩需求,关系到资质延续及升级,然而要办理资质有关业务,住建厅只认可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内备案好且上传到四库一平台的业绩。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业绩办理的主要权限却在住建局,给予参加单位的权限很小,造成有权限的没有业绩需求,有业绩需求的没有权限。参建单位花费大量精力在业绩上,严重影响各单位的资质延续和升级。建议竣工验收后住建局必须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将项目有关资料录入完成,才能报市住建局备案。
答:您好。您的反映收悉。根据住房和和城乡建设部工作安排及业绩数据标准要求,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主要归集我省范围内相关业绩数据。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项目业绩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完成,参建任何一方需完善业绩、补录业绩,在取得参建主体共同确认后予以处理,不存在权限大小之分。同时,您的建议很好,我厅将积极研究,对业绩数据信息完整性、准确性,督促项目属地住建局加强监管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