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企业不配合办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怎么办?
问:离职后,企业不配合办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怎么办?
答:如聘用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故不配合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的,您可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市〔2008〕48号)第十九条之规定,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直通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个人服务→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手续”进入业务系统,上传有效的解聘证明材料(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按照页面提示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跨企业注销。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8-63810333按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