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定义内容的咨询(轨道交通人防工程是否属于结建式人防工程)
问:贵厅于2021年印发《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结合解读内容,文件中人防工程主要分为两种,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及结建式人防工程。文件中未给出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定义。 通常认为,结建式人防工程指附着于地面建筑,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且高差超过房间净高一半的,有预定防护功能的人民防空工程。根据常规定义,地铁工程人防工程不属于结建式人防工程。亦有城市政府网站中明确该说法(福建三明市http://rfb.sm.gov.cn/ztzl/rmfkkpzs/202005/t20200529_1535935.htm)。 深圳市2021年《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操作规程》中第二条【结建定义】本规程所称人防工程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修建的防空工程和轨道交通人防工程。 现咨询轨道交通(地铁)人防工程是否属于结建式人防工程,是否执行该指
答:结建式人防工程、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工程(例如咨询提到的轨道交通人防工程)要根据不同语境区别对待。在深圳市开展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建议按照主管部门文件认定。
比如,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国家人防办实施规范中明确为: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的人防工程包括: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附建式人防工程)、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兼顾工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建质〔2021〕146号)中的结建式人防工程,可以理解为:结建式工程是结合地面建筑修建,在建筑物地下修建的人防工程,平时大多开发作为地下停车场,工程建设所需经费主要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