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答疑(二)
1、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中的市政综合工程指的是什么?
答:市政综合工程是指,工程合同内容中除修建城市道路工程外和另外两类工程,包含:城市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中的任意两类工程,合计三类工程内容可称为市政综合工程。
2、办理哪些建筑业企业资质业务,需考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除首次申请业务外,增项、升级、延续、换证、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重新核定业务,均需考核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可以使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吗?
答:不可以。企业申请资质应以独立企业法人所拥有的主要人员、资产、业绩、技术装备等情况进行申报,不能使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如人员、资产、设备、业绩等。
具体事宜可咨询0532-66200000。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来源|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供稿|行政审批服务六处 付奎英
编辑|王斯佳、鲁豫皖
审核|黄治棚、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