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答疑(三)
1、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办理资质证书变更?若资质证书未及时变更,有什么后果?
答: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完成企业登记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保密工程能否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保密工程不能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3、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何规定?
答: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与内资企业要求一致。
4、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是否可以作为建造师申报?
答: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可作为企业注册人员申报。
具体事宜可咨询0532-66200000。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来源|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供稿|行政审批服务六处 付奎英
编辑|王斯佳、鲁豫皖
审核|黄治棚、杨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