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下载《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答: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下拉到网页底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模块,点击左侧“资质标准”,找到“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即可下载。
2.办理乙级勘察资质注销业务,在哪个平台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务服务网,点击“政务服务”,搜索“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乙级资质注销”,查看办事指南,里面有详细的办理信息、办理流程及材料目录等。注册地为济南、青岛、烟台市的企业在相应市级平台办理,其余企业在省级平台办理,点击“立即办理”即可。
3.办理工程设计资质,关于资质标准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中的“概预算人员”的要求,用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话,对其注册专业有要求吗?
答: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专业没有要求。
4.办理勘察设计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业务,是否还可采用业绩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住建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企业(个人)业绩核查确认表》?
答:自2026年1月1日起,申请省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事项)的企业,其企业和个人业绩信息应当真实有效、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且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上相关模块数据等级为B级及以上,除申报工程勘察资质中工程测量、水文地质专业资质以外不再认可业绩真实性确认材料。申报工程测量、水文地质仍可提供业绩所在地市级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核查材料。
申报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行业或专业工程资质,业绩真实性由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专业部门确认,无需录入全国平台。
5.申报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时,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是如何要求的?
答: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中央企业颁发的,或省级人事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均予以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