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常见问题解答(四)
1、企业吸收合并,完成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是否可作为新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回复: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建筑业企业资质问题解答,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建设内容变化进行变更,但后续施工单位等主题未发生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不是可以不用变更?
回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尊敬的领导您好。省住建厅和临沂住建厅的网站和信息我都认真看了。没有找到电子与智能化二级资质的正规办理流程和申请条件。
回复:企业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法人账户,搜索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要申报的事项选选择办理。
4、关于办理一级资质配备人员咨询
内容:我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现办理资质升级,公司现有一名高级工程师,评审机构是民营企业高级工程师评委会、发证机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这种民营机构评审的高工住建局是否认可?
回复:如职称证书可在12333官方网站查询,且证书信息与网站查询信息一致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