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互动知识库-更新至2026年10月29日
我省企业境外项目业绩如何补录?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筑〔2024〕5号的要求,对于我省企业承揽的境外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补录项目信息,并提供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相关资料,由企业注册地住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材料需要提交吗?
需要提交。
工程勘察企业申请延续的,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吗?
需要提交。
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延续的,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吗?
需要提交。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是否考核技术负责人?
不考核。
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的,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材料需要提交吗?
不需要。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没有考核技术装备,对于办理资质延续中是否还需要填写技术装备的相关信息?
不需要填写。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在哪里下载?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可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便民服务-表格下载-管理服务表格栏目下载。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的,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年龄未达到60周岁,但已办理退休手续,这种情形是否可以?
可以,但须提供该人员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自受理之日起算)的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所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有年龄的限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提交的注册人员年龄应符合相应注册管理规定的法定年限。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申请所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有年龄的限制?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所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有年龄的限制?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的,是否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不可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延续”事项要求,需考核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延续的,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业绩除提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外,是否还需要提交其他材料?
不需要。
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可否一起申请延续?
不可以。请按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文件要求办理换证。换证后的资质延续工作另行通知。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技术装备如何考核?
企业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此次资质延续技术装备材料以承诺的方式提交(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中如实列明)。
工程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技术装备如何考核?
企业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此次资质延续技术装备材料以承诺的方式提交(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中如实列明)。
工程勘察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技术装备如何考核?
企业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此次资质延续技术装备材料以承诺的方式提交(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中如实列明)。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技术装备如何考核?
企业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此次资质延续技术装备材料以承诺的方式提交(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中如实列明)。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的,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社保怎么考核?
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的社保以承诺的方式提交(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建筑业企业)中如实列明)。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的,注册建造师的社保怎么考核?
注册建造师以建造师注册为准,无需提交社保缴费凭证。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的,技术负责人的社保怎么考核?
技术负责人需考核资质延续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若技术负责人同时担任注册建造师的,则不考核)。
勘察设计企业申请延续,是否需要提交财务报表?
需要提交。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延续的,需要提交财务报表吗?
不需要提交。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的,需要提交财务报表吗?
需要提交。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的,有关净资产怎么考核?
省厅审批的资质事项,有关净资产的考核按住建部有关规定,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在净资产佐证材料方面,向我厅申报资质的企业只需提交合法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佐证材料。
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的,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材料需要提交吗?
不需要。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是否考核技术负责人?
不考核。
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延续的,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吗?
需要提交。
工程勘察企业申请延续的,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吗?
需要提交。
临时证书如何换领有效期为5年的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换领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前3个月(建筑业)或60日(监理、勘察、设计)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逾期自动作废。具体延续要求另行通知。
同时拥有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净资产如何考核?
以最高等级资质要求考核。
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成功后,注册人员可否离职?
可以离职,企业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8条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建筑业企业同时拥有多项资质,要如何提交延续申请?
申请专业厅局审批资质(交通、通信、水利方面资质)与非专业厅局审批资质延续的,需分别提交相应资质的延续申请。
资质申报中的厂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需提交哪些材料?
工程监理企业应满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要求,并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第(十二)款要求提交材料。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延续需提交哪些材料?
工程勘察企业应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重新核定”事项要求提交材料(其中劳务资质按照“劳务资质”事项提交材料)。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需提交哪些材料?
工程设计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0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十五)款“延续”事项要求提交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需提交哪些材料?
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延续”事项要求提交材料。
临时证书能否办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经济性质变更?
可以。
申报通信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企业业绩的业绩核查意见由哪个部门出具?
企业可提交业绩核查申请报告及相关业绩数据信息、授权委托书至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业绩核查。
如何录入《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和《个人业绩信息表》并申请审核?
登录企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企业/个人业绩指标栏目,按系统要求抓取或填报相关信息并按闽建筑〔2024〕5 号文件附件4“项目数据等级调整申请资料清单”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后提交项目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审核。
山西省平台查询结果业绩是否可以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不可以。申报省厅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含省住建厅以下放方式委托设区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资质),企业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按规定以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业绩作为认定依据的。
用于申报设计资质的设计业绩,是否考核平台中的施工图审栏目的信息及等级?
用于申报设计资质的设计业绩(除免施工图审项目的设计业绩外),需考核施工图审栏目,要求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对技术工人的考核,是否要求专业齐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第6.23.4要求,该资质的技术工人须由母公、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6个工种组成,但不要求6个工种齐全。
企业注册地在厦门市,计划申报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项福州市、厦门市下放部分省级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22〕319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下放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许〔2023〕3号)文件,该审批事项请向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申请。
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计划申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项福州市、厦门市下放部分省级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22〕319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下放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许〔2023〕3号)文件,该审批事项请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
闽政通企业端邀请怎么邀请人员入职?
入职步骤:
(1)入职人员闽政通先通过L5高级实名认证,在通过登录建设服务,更新下认证状态后,(2)登录省厅政务服务系统,通过左侧菜单点击人员信息→再点击人员汇总表→新增进行输入人员身份证号发送后,(3)入职人员通过闽政通APP内的建设服务,从业人员端进行入职确认即可,入职成功后,在政务服务系统上的人员汇总表内即可查询到人员信息。
建造师中有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此类人员能否作为注册人员上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5点“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故申报建筑企业资质中的建造师不能超过60周岁。
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既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又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同时作为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进行申报吗?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9点、第10点要求,可以。
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可以。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几年?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后如何办理延续?
企业应在资质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按原申报程序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手续。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需同时提出延续申请吗?
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同时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申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时,人员社保如何考核?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不考核人员社保。
工程勘察资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对个人业绩是如何要求的?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应为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工程勘察业绩。申请综合资质或两个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提供其中某一工程勘察类型项目业绩。
工程勘察资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可以同时作为注册人员或非注册人员之一进行申报吗?
可以。但其学历、职称、工程勘察经历、个人业绩等指标,要分别满足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或非注册人员)的要求。
工程勘察资质企业业绩、个人业绩为近5年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时间如何计算?
近5年是指自企业申报年度起逆推5年。如企业申报年度为2015年,则近5年业绩年限从2010年1月1日起算起。
企业初次申请工程监理资质可以直接申请专业甲级吗?
不可以,企业初次申请工程监理资质只能从专业乙级及以下开始。但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还能延续吗?
不可以。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用于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吗?
不可以。
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总工程师吗?
《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不一定是企业的总工程师。企业的总工程师可以是某类资质要求的技术负责人。
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延续时,需要提交设备发票吗?
需要提交设备发票。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时,技术工人不满足资质要求的人数,可否将职称人员替代技术工人进行认定?
不可以。
同一工程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按照“单项合同额”考核时,多个合同的合同额是否可以累加?
不可以。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
群体建筑(无论基础是否相连)不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业绩考核,该条规定现在是否还适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已取消单体建筑面积业绩考核指标。
建筑工程中的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能否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申报?
不可以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申报。
企业因某项工程的问题受到相关处理的,该项业绩还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有关规定,企业因该工程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撤销资质、停业整顿,或因该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相应工程业绩不应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以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注册完成的个人业绩方式直接申报建筑工程二级资质,个人业绩是否考核年限?
不考核年限。
配套工程可否单独作为企业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不可以。
学校综合楼9层楼高,可以用于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地上层数指标吗?
可以作为层数指标申报。
同一工程业绩可否同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累计指标和单项技术指标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标准》中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一工程业绩可同时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但铁路方面资质除外。
申报建筑业资质时,标准中考核的注册人员是否必须注册在资质申报企业?
建筑业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必须注册在资质申报企业,注册在其它企业,包括资质申报企业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注册执业资格均不予认可。
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是否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职称人员考核?
可以。
技术职称有专业要求的,如何认定?
可按职称证书上专业或全日制中、高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认可,也可按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学习结业证书上的专业认可。
企业重组分立如何办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要求,企业因发生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的,需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按资质标准进行考核。企业因发生合并申请资质核定的,需对企业资产、人员及相关法律关系等情况进行考核。
建筑业企业信息发生变化,多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同一项业绩在资质申报中可认定几次?
同一个项目只能以企业业绩方式、个人业绩方式各认定一次。
净资产如何考核?
省厅审批的资质事项,有关净资产的考核按住建部有关规定,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在净资产佐证材料方面,向我厅申报资质的企业只需提交合法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佐证材料。
升级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需提供几个月社保?
升级需提供三个月社保。
首次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需提供几个月社保?
提供一个月社保。
技术工人如何认定?
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或有关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职称人员如何认定?
经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替换带业绩的建造师,对个人业绩有何要求?
根据闽建筑〔2024〕5 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省公开平台或者四库一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 B 级及以上工程项目,且工程(业绩)信息完整度(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以及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个人业绩信息表等信息的完整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和资质审批要求。
企业换领证书在到期前半年更换为有效期5年的施工资质证书,该如何办理?
换领有效期1年的施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办理延续,其延续规定另行通知。
建筑业企业标准中要求的生产厂房,可以是租赁的吗?
可以是租赁的。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生产厂房,属企业自有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属企业租赁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且租赁到期日期应不早于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之日。企业具有多处厂房的,可以累计考核。
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
注册执业人员必须在“闽政通”上登记入职在申请资质的企业,申报资质所使用的建设类执(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该企业,注册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带业绩的建造师如何在政务服务系统中替换?
总包三级升二级若以建造师带业绩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需替换该人员,需配备带有同等业绩的建造师人员进行替换。
有些设计专业资质未对注册人员进行要求或注册人员未开展注册的是否直接换证?
可直接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要求换领。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需配备哪些人员?
主要负责人(A证)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6人。
工程监理资质何时可提交延续申请?
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前60日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工程设计资质何时可提交延续申请?
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前60日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申报的代表工程业绩,工程合同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非申报企业的是否可以认可?
不认可。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什么是超资质范围承接的工程?此类工程是否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
超资质范围承接的工程是指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中工程承接范围的工程,包括不是在企业所取得的资质等级所对应的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超出所取得资质等级时间的、超出所取得的资质等级有设限要求的等。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 “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如何理解?
“以上”、“不少于”、 “超过”是下限, “以下”、 “不超过”是上限。“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比如:标准中的“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是指净资产最少为1000万元(含);标准中的“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是指可承接开挖深度最大为12米(含)的基坑围护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需配备哪些人员?
主要负责人(A证)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3人。
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主要负责人(A证)包括哪些?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工程勘察资质何时可提交延续申请?
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前60日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建筑业企业资质何时可提交延续申请?
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前3个月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按照“地上层数”指标考核的,设备层是否可以计算为1层?
不可以。建筑工程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口之间的楼层数,其中,设备层不计算在内,跃层按单层计算
建筑工程中的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能否作为钢结构工程代表业绩申报?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网壳、网架结构钢结构工程可用于申报钢结构工程。
如何理解以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注册完成的个人业绩方式直接申报建筑工程二级资质,需考核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按住建部有关要求,注册建造师主持完过的2项业绩需是不同类型的工程业绩,即:该2项业绩需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4类中的2类业绩。
企业拥有多项符合换证条件的资质,申请换证时仅更换其中某项资质,其他资质放弃换证该如何办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换证时企业需同时附上放弃换证资质项的注销申请报告,与换证材料一同提交。
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一年有效期如何计算?
一年的证书有效期是指自企业通过换证时算起,日期加一年减一天,例如:2024年7月1日通过的换证申请,临时证书有效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换领二级证书是否需要考核注册建造师?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换二级证书不考核注册建造师,可直接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要求换领。
申请资质的业绩有什么要求?
2024 年 4 月 1 日起,申请省住建厅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含省住建厅以下放方式委托设区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省公开平台或者四库一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 B 级及以上工程项目,且工程(业绩)信息完整度(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招投 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以及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个人业绩信息表等信息的完整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和资质审批要求。
申请建筑业资质主要人员年龄限制多少?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
审批通过后如何领取资质证书?
审批通过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邮寄领取。(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建厅,收件人:政务中心,电话:0591-87674698)以下材料打印证书:1、单位授权委托书(下载途径:企业登录政务系统-首页-右下角帮助文档-常见问题第44点);2、回寄地址(另行备注);3、已有资质的企业,需邮寄资质证书全套。审批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直接在省厅政务服务系统中下载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陈述时限怎么计算?
企业对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出具的审查意见应在15日内作出陈述、说明。企业提交陈述说明后,对企业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对于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或企业未在15日内进行陈述说明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企业陈述说明的期限不计入审批时限。
承诺件多久受理?
申请事项为承诺件的,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即办件多久办结?
申请事项为即办件的,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企业需要办理省厅审批资质的注册资本金变更如何办理?
办理省厅审批的资质的注册资本金变更,在省厅政务服务系统提交变更申请。
企业主要人员可以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吗?
企业主要人员不能同时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除注册执业人员外,主要人员的证书上单位和申报单位可以不一致,但社保必须在申报单位。
申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作为建造师申报,是否认可?
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作为企业注册人员申报不予认可。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项?
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规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得申请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等事项。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该项业绩是否可以用于申报资质?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作为企业和个人业绩申报时,不予认可。
注册人员离职后,导致公司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对取得的施工资质有什么影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的企业,应当保持注册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开展资质批后动态核查,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主管部门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企业申请施工资质的类别、年限有何要求?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两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如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现在是否还可以以企业业绩方式按照升级事项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可以。目前可以申报单位完成的企业业绩方式或聘请的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方式(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主持完成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申请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注册人员的考核是按照一级还是三级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文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对应的一级资质标准要求。
现在申报资质时如何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社保?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审批管理规定》(闽建许〔2024〕5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社保以企业缴纳社保缴费凭证为准考核。社保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费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保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现在申报资质,厂房证明是否仍可以以承诺的方式提交申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审批管理规定》(闽建许〔2024〕5号)文件规定,厂房以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厂房为准考核,请按照该文件执行提交申请
申报监理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对机械设备是否需考核购置发票?
闽建许〔2024〕5号文件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对该指标的考核办法另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6〕58号),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对工程监理的“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早期购买的机械设备,是否可以用于申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自有设备不限定购买日期,申报时提交的购置发票真实有效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即可。
施工总承包三级通过增项方式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其他指标是否只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即可?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以企业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为例,考核如下指标: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