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更多
全国
切换
消息
登录
立即注册
☰
登录
资质标准
政策文件
常见问题
课程中心
联系我们
政策文件
公示公告
常见问题
资质标准
文号
搜 索
关键词
搜 索
首页
/
公示公告
/
第35页
/
公 示
公 告
部委:
省厅
请选择省份
请选择省厅来源
市局
请选择市
请选择市局来源
共850条记录 - 第35页
关于202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整改不合格企业的公示
2025年 第21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整改不合格企业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4〕169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其中64家企业未按期提交整改材料,360家企业在整改期内提交的整改材料不达标,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要求,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标注“资质异常”,并推送至全国平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对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增加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处理。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 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书面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申诉,逾期将不予受理。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3106房间;邮 编:050051 联系电话:0311-87801093 附件: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整改不合格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27日
关于2025年第六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六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11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91。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资质名称)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以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格式要求逐条陈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关于2025年第三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三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 凌源钢铁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23。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2025年第7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声明】我厅办理企业资质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企业资质申办咨询、辅助等业务。若遇冒充我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法人员,请举报(举报电话:028-86911482)。 公 示 (公示期: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对初审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1、初审意见为“拟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2025年3月11日17:00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 2、企业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本企业业绩申报相关施工资质,且审核意见需作“业绩核查”的,请对应填写《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详见附件2、3),并发送至邮箱:378600776@qq.com。 3、窗口咨询: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4、单位及个人反映本公示中企业情况:须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5、申报企业在本次资质申办业务全流程办结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除提交申诉材料外,请勿作其它(包括申报人员)变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窗口(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 咨询电话:028-86947617(施工、检测、燃气、吸收合并); 028-86919522(勘察、设计、房地产); 028-86913488(监理); 028-86913475(安全生产许可); 028-61323928(省外企业入川)。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邮编:610017 附件:1.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2.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 3.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4家勘察设计企业、21家建筑业企业、1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2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2月27日17时30分;将7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3月6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五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五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五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5.第五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6.第五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2月21日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鄂建审示〔2025〕11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我厅组织对建设工程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正在办理”-“我的办件”查询具体意见。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他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地铁F出口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5 附件:1.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关于第46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公示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第46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876号),现将四川合霄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3家申报“资质证书换领”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4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我厅据实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经办人的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邮政编码:610017 联系电话:028-86911482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公示一览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25日
关于2025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大连凡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77。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资质名称)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以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准)。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格式要求逐条陈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厅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5〕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3日(7个工作日,2025年1月23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2月20日 相关链接: 建筑市场监管司严正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5〕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现将近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3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2月20日 相关链接: 建筑市场监管司严正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
1
•••
33
34
35
36
37
•••
85
»
10 条/页
京ICP备202511315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2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