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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十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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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第十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对近期受理的安徽博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它异议的,请提交书面举报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建设大厦20楼2008室 邮编:237000 电 话:0564-3953680 附件: 2025年第十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8日 2025年第十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企业类型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请资质 区域 会审意见 延续企业1家 1 安徽博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梁敦九 有限责任公司 91341503MA2UYPDK8K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开发区 同意
关于周口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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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周口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公示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豫建市〔2025〕135号)要求,我局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建筑企业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经核查资质全部符合要求的企业29家,部分资质符合要求的企业2家,剩余892家企业提供资料不合格或未提供资料(详情见附件)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之规定,现责令资质不合格及未提交动态核查资料的建筑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止。 联系电话:0394-8273726 电子邮箱:zkjgk2010@163.com 附件:1.周口市核查合格或资质项合格的建筑企业名单.et 2.周口市资质不合格及未提交资料的建筑企业名单.xlsx 2025年9月8日 附件1: 周口市核查合格或资质项合格的建筑企业名单 序号 建筑企业名称 辖区 资质合格情况 不合格资质 1 国钢建设(河南)集团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2 河南冰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3 河南策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4 河南达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5 河南菲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6 河南烽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7 河南广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8 河南建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9 河南诺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10 河南盛世未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11 河南盛岩建设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12 河南乡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13 河南中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14 河南周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15 河南满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16 河南冠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17 河南满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18 河南浩诚建设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 全部合格 / 19 河南广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商水 全部合格 / 20 河南瑞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水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备案制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1 河南赛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商水 全部合格 / 22 西华县瑞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华 全部合格 / 23 河南凯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城 全部合格 / 24 河南项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城 全部合格 / 25 中守智建设有限公司 项城 全部合格 / 26 河南酷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城 全部合格 / 27 河南煌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太康 全部合格 / 28 河南洲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太康 全部合格 / 29 河南兴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太康 全部合格 / 30 河南睿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淮阳 全部合格 / 31 孝安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鹿邑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备案制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责任编辑:周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员
关于对长沙市建筑业企业不分等级资质初审意见的公示(2025年第6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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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长沙市建筑业企业不分等级资质初审意见的公示(2025年第6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2025年第6批申请建筑业企业不分等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审查意见为不合格的企业可登录长沙市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系统(https://zjzz.csszjj.com/zjcert/login)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在系统中提供陈述材料或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或发现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 0731—88665916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72室 附件:长沙市建筑业企业不分等级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2025年第6批)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8日
关于2025年第七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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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七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鞍山信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4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52。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上传至政务服务系统。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格式要求逐条陈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42批(延续第31批)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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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42批(延续第31批)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2025年云南省建筑企业第42批(延续第31批)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s://zfcxjst.yn.gov.cn/)予以公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陈述,并将陈述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理解不清楚的,请直接咨询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公示期满,企业见通告后,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资质证书。 业务咨询电话:0871-65235458。 举报受理电话:0871-64319125。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17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50228。 附件: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第42批(延续第31批)评审意见汇总表(公示).xls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3日
关于2025年第十四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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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十四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 朝阳北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3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23。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5〕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现将近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2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9月3日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5〕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2日(7个工作日,2025年9月4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9月3日
大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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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我局对大连鸿科建材有限公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邮政编码:116000 联系电话:0411-65850256
关于2025年第九批建筑业(水利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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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九批建筑业(水利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厅会同省水利厅对朝阳福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申请建筑业(水利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8671。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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