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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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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十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1家勘察设计企业、31家建筑业企业、2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40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4月17日17时30分;将8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4月24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十二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十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十二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十二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5.第十二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4月11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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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十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家勘察设计企业、7家建筑业企业、5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46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4月9日17时30分;将7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4月16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十一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十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十一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十一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5.第十一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4月3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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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十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十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1家勘察设计企业、25家建筑业企业、1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29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4月3日17时30分;将6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4月10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十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十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十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十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5.第十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3月28日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1日(7个工作日,2025年3月24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3月21日 相关链接: 建筑市场监管司严正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现将近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1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3月21日 相关链接: 建筑市场监管司严正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九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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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九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九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6家勘察设计企业、29家建筑业企业、2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30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3月27日17时30分;将13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4月3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九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九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九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5.第九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3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八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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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八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八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6家勘察设计企业、25家建筑业企业、8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38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3月20日17时30分;将23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3月27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八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八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八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八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5.第八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6.第八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 2025年3月14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七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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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七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七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5家勘察设计企业、27家建筑业企业、5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6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3月13日17时30分;将14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3月20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七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七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七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5.第七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3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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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2家建筑业企业、8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16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3月6日17时30分;将9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3月13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六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六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4.第六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2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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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4家勘察设计企业、21家建筑业企业、1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2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2月27日17时30分;将7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5年3月6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4058、0471-694406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五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五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4.第五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意见 5.第五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6.第五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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