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公示公告
常见问题
资质标准
首页/常见问题/第119页/
部委:
请选择省份
请选择省厅来源
请选择市
请选择市局来源

常见问题列表 - 第119页

共1193条记录
有关设计资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有关设计资质 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作为一种新的建筑物能源解决方案,因为其节能环保性而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目前我省已有多个项目的设计采用此系统;但有的招标代理机构认为该系统仅是一个为建筑物集中供热(冷)的能源站,因此招标时仅要求能源站的设计单位具备建筑甲级设计资质即可,实际上该系统牵涉到发电,并网,因此个人认为设计单位应该还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和输变电的设计资质。因此想咨询下贵厅关于燃气分布式能源站设计资质的适用性问题,以便规范我省以后类似项目的招投标行为。如果贵厅认为需要上述电力行业设计资质,对于目前正在进行或已经确定了中标单位的招标项目,由于代理机构的失误,是否应该重新组织招标。 答: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包括太阳能、地热、垃圾、秸秆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设计主要指输电线路及变电站的设计。目前我省住宅小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项目建立的集中供热(冷)能源站虽然部分是采用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但仅限于生活热水、空调冷冻水等,暂未牵涉到发电并网的问题。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0号)第三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设计”,因此我们认为取得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的集中供热(冷)能源站设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办理指南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办理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根据行业实际和相关企业要求,网站新增“遗失声明”栏目,发布遗失声明,更好为相关企业、人员提供服务。 发布内容: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企业、人员,遗失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类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许可证件等,可申请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发布遗失声明。 办理程序:企业办理遗失声明,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函(应注明发布内容)、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办理,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遗失声明”栏目中发布。 个人办理遗失声明,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函,所在单位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证件复印件各一份。材料需本人签字,单位证明应加盖公章),提供申请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办理,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遗失声明”栏目中发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资质证书遗失补办需要“提供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作废证明”的有关要求,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刊登的遗失声明,同时在《工程与建设》杂志(国内外公开发行,刊号:CN34-1296/N)刊登(收取一定工本费)。 联系方式:电话:0551-62871567 62871568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28号外经大厦二楼信息中心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发布遗失声明内容真实性由提供者负责,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