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
常见问题列表 - 第76页
共1245条记录
标准中“单项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需要提供结算单吗?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可以按照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标准中“单项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需要提供结算单吗?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可以按照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问:标准中“单项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需要提供结算单吗?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可以按照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答:需要提供结算单。 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以承包合同价为准,工程结算单作为工程完成且工程款已到位的验证;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价的,以工程结算单为准。 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不可以作为考核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业务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业务 问: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资质要求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是以这个为标准吗? 答: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部署,建筑业企业“(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由各设区市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审批权限的部门组织实施。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答疑(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pzlbzsm/201510/20151030_211709.html),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业绩不少于2项。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准,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
电力总包职称相关问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电力总包职称相关问题 问:我公司想申请电力总包二级资质,我公司几名人员持有机械电气、电气管理、机电专业、自动化专业中级工程师,可以用到电力总包的申报中吗?电力总包中要求电力相关职称: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这个等怎么解释?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相关说明,“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相关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进行考核。”“《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是指30人应当由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4个专业中级以上有职称人员组成,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人员不予认可。”新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为市级审批事项,具体办理要求,可咨询市行政审批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