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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27批(延续第20批) 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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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27批(延续第20批) 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2025年第23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声明】我厅办理企业资质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企业资质申办咨询、辅助等业务。若遇冒充我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法人员,请举报(举报电话:028-86911482)。 公 示 (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对初审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1、初审意见为“拟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2025年7月1日17:00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 2、企业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本企业业绩申报相关施工资质,且审核意见需作“业绩核查”的,请对应填写《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详见附件2、3),并发送至邮箱:378600776@qq.com。 3、窗口咨询: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4、单位及个人反映本公示中企业情况:须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5、申报企业在本次资质申办业务全流程办结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除提交申诉材料外,请勿作其它(包括申报人员)变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窗口(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 咨询电话:028-86947617(施工、检测、燃气、吸收合并); 028-86919522(勘察、设计、房地产); 028-86913488(监理); 028-86913475(安全生产许可); 028-61323928(省外企业入川)。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邮编:610017 附件:1.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2.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 3.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18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第20批(新办)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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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第20批(新办)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关于第62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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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第62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876号),现将四川均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7家申报“资质证书换领”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4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我厅据实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经办人的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邮政编码:610017 联系电话:028-86911482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公示一览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17日
关于2025年第十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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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十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 辽宁承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23。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公示
吉建设〔2025〕8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要求,我厅对2024年度信用评级不合格的135家勘察设计企业(通告第672号)资质开展了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后,我厅将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相关企业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经复核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通信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36室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王 雷 联系电话:0431-82752399 附件:2025年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公示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13日 初审:王雷 复审:刘壮 终审:王海莹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26批(延续第19批)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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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26批(延续第19批)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关于2025年第二十三批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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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二十三批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凌源坤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申请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1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8677。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厅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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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16家企业23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2025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 公示期内,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在线提出申诉,申诉时需将带条形码的《陈述申请表》(需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逾期未陈述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厅将不再受理。如对公示申报资质单位有异议的,均可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我厅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有问题的,请直接向我厅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咨询。 公示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企业申报系统上传申诉材料。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1-65569783 (建筑业企业) 监督举报电话:0371-66069785 邮政编码:450018 附件:2025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定审查意见.doc 2025年6月11日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2025年第22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声明】我厅办理企业资质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企业资质申办咨询、辅助等业务。若遇冒充我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法人员,请举报(举报电话:028-86911482)。 公 示 (公示期: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对初审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1、初审意见为“拟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2025年6月24日17:00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 2、企业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本企业业绩申报相关施工资质,且审核意见需作“业绩核查”的,请对应填写《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详见附件2、3),并发送至邮箱:378600776@qq.com。 3、窗口咨询: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4、单位及个人反映本公示中企业情况:须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5、申报企业在本次资质申办业务全流程办结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除提交申诉材料外,请勿作其它(包括申报人员)变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窗口(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 咨询电话:028-86947617(施工、检测、燃气、吸收合并); 028-86919522(勘察、设计、房地产); 028-86913488(监理); 028-86913475(安全生产许可); 028-61323928(省外企业入川)。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邮编:610017 附件:1.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2.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 3.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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