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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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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B证已到期,但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流程仍未结束,这种情况下安全员B证能否办理延期?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员B证已到期,但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流程仍未结束,这种情况下安全员B证能否办理延期? 问:安全员B证已到期,但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流程仍未结束,这种情况下安全员B证能否办理延期?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要求,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安管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在系统中提交个人延续申请、所在企业在系统中予以确认上报后方可完成证书延续,否则,证书逾期自动失效。需完成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后再办理“安管人员”证书延续业务,若无法在“安管人员”证书到期前办理延续的,证书将自动失效。 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企业申请我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延续,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我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含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延续,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不含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需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标准要求。 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资质延续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质延续 问:您好,关于企业临时资质证书延续的相关问题提出以下疑问: 问题1:申请延续需提供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明细,是否包括资质申报当月?如6月申报延续,是否可以提供4月-6月的社保明细? 问题2:临时资质有两个总承包资质,是否可以分开提交延续申请? 问题3:注册人员、职称人员在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可以作为资质延续申请使用? 问题4:注册人员已退休但未满60周岁,该人员作为资质延续注册人员申报,只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退休证吗? 问题5:我公司现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临时资质延期通过后,是否需要把原纸质的资质证书寄回重新打证? 答:您好: 1、可以。 2、可以。 3、可以。 4、按照通知执行。 5、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