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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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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答疑(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答疑(二) 1、问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如何由外省转入山东省注册? 回答: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需在原注册省份完成注销注册后,再在我省办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业务。 2、问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已过期,再次申报注册应该如何办理? 回答: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过期即自动注销,如需再次注册,请按初始注册办理。 3、问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可以同时办理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业务吗? 回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报变更注册业务的,可在申报表单中选择延续注册有效期并填写符合要求的继续教育情况,待变更注册业务办结即可延续一个注册有效期。 4、问 : 申报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业务时应上传什么格式的附件材料? 回答:请上传pdf、jpg或png格式的附件材料。 5、问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交业务申报后,如何查询申报进度? 回答:申请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进入申请人个人主页-我的办事-我的办件-办件状态栏中查看。 6、问 : 在山东省辖区内考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到其他省市办理初始注册的,还需开具未注册证明材料吗? 回答:按照《关于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启用电子化申报的通知》(鲁建执注函[2018]110号),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规范证明材料、减证便民有关要求,自2018年8月13日起,对在山东省辖区内考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到其他省市办理初始注册的,不再开具未注册证明材料。
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延期人员业绩要求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延期人员业绩要求 问:我公司2024年办理丙级换乙级,2025年六月份资质到期,目前需要办理资质延期。主导专业人员业绩然后考核?是要求提供四库网查业绩?还是按之前的方式提供业绩证明及电话核查方式? 答:您好。您的来信我厅已收悉。需要考核个人业绩(技术负责人和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其中业绩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文,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项目。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功能升级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174号),申请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数据且工程项目信息完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的支持!
企业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企业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企业资质证书办理信息,本企业员工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本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无法提取的原因等;看不懂本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所申报办件的不予许可意见,该如何咨询?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企业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企业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企业资质证书办理信息,本企业员工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本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无法提取的原因等;看不懂本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所申报办件的不予许可意见,该如何咨询? 问:企业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企业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企业资质证书办理信息,本企业员工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本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无法提取的原因等;看不懂本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所申报办件的不予许可意见,该如何咨询? 答:企业经办人员可到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①信息查询申请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③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当场归还);④所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⑤所查员工近半年个人专用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参保状态应为“在保”,参保单位应为本次咨询单位)。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二楼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
法人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授权我单位 (单位名称) 员工 (姓名+身份证号) 向贵处咨询本单位相关信息如下: 1. 2. 3. (被授权人姓名) 在其权限范围内获取的所有信息、签署的所有文件与做的所有决定,本法定代表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均由授权单位与本法定代表人享有及承担。
授权日期:20 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委托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人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个人资格类证书办理信息,个人资格证书在企业资质事项中的使用情况,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等,该如何咨询?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个人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人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个人资格类证书办理信息,个人资格证书在企业资质事项中的使用情况,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等,该如何咨询? 问:个人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人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个人资格类证书办理信息,个人资格证书在企业资质事项中的使用情况,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等,该如何咨询? 答:本人可到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①信息查询申请(可提前填好,也可当场填写,需在办事窗口现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②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当场归还);③如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提取相关事宜,请提供近半年个人专用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二楼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个人信息查询申请模板:
信息查询申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 ,因 向贵处咨询本人相关信息如下: 1. 2. 3. 联系电话: 申请人: (在办事窗口现场手写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