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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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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注册企业不配合办理一级建造师注销业务,持证人员应如何办理强制注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注册企业不配合办理一级建造师注销业务,持证人员应如何办理强制注销? 问:原注册企业不配合办理一级建造师注销业务,持证人员应如何办理强制注销? 答:如原注册企业不配合办理注销注册的,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至省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办理: (1)情况说明(包含情况概述、个人信息、强制注销理由或企业不配合办理原因等); (2)身份证原件; (3)解聘证明原件(或提供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仲裁决定书或司法判决书); (4)建造师注册申请及在岗情况诚信承诺书(窗口现场领取并填写)。 办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19窗口。
业绩材料中的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竣工验收报告还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是两者都需要提供?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业绩材料中的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竣工验收报告还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是两者都需要提供? 问:业绩材料中的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竣工验收报告还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是两者都需要提供? 答: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均应提供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境外工程还应包括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签章、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参与验收的单位一般有:建设(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关于业绩补入标A系统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业绩补入标A系统 问:2024年3月31号福建省出了文件(闽建筑(2024)5号)三升二等级要求,目前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等级分别为1.基本情况2、招标信息、3、合同信息、4、施工审查、5、施工许可、6、竣工验收;这六项指标都要达到B级以上而且增加了“个人业绩技术指标”但是江西省公共平台对于这业务一直处于关闭状态,造成我业绩在福建省不能用,请问系统什么能开放补入或标A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厅对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印发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明确了项目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您可通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阅具体文件,通过江西住建云帮助中心查看业绩申报操作手册。
变更资质证书信息(经济性质、详细地址)线下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要求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变更资质证书信息(经济性质、详细地址)线下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要求 问:关于变更资质证书信息线下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要求的咨询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建管处、政务大厅A12窗口: 本公司因营业执照类型、住所需变更信息,即资质证书信息需要变更。现向贵处咨询资质证书信息变更相关事宜,咨询事宜如下: 1、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细化企业类型,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有资质证书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资质证书经济性质是否需要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资质证书经济性质如需变更,除核查简单变更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核查哪些资料!? 2、企业地址变更:除核查简单变更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核查哪些资料!? 答:目前湖南省住建云平台资质证书线上变更业务尚未开通,仍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线下进行办理。换证之后的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与营业地址所需提供的资料除官网上简单变更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资质证书上所有资质叁级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职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实缴一个月参保证明以及职称人员的网查视频和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已换二级资质延续的问题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已换二级资质延续的问题 问:请问已换建筑工程二级资质,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办理延续,延续政策是什么。 答:《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明确,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受理其申请。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原资质申报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计算。 当前,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未到办理延续业务时期,延续业务申办暂未开通。关于办理时间、办法请关注厅官网信息发布。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还有什么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8-86947617,或到四川省政务中心6楼住建窗口现场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