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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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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程勘察资质时,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申报工程勘察资质时,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问:申报工程勘察资质时,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答:非注册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应满足岗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有效专业人员认定: (1)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2)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空缺或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3)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勘察10年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企业发生重组分立提供材料指标问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企业发生重组分立提供材料指标问题 问:根据山东省住建厅相关文件,企业发生重组分立、合并申请重新核定资质的,需提供的材料清单中有如下疑问:1、第4项企业代表工程业绩清单及相应材料,如原企业近五年内无相关业绩该如何提交材料?2、第5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这里面说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哪些人员?能否给予明确,是否指的只是技术负责人和注册建造师。 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企业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重组分立,需申请资质证书的,应当重新核定企业资质。对原企业相应资质证书上记载的全部资质按照资质标准及有关规定重新核定企业的净资产、人员、设备、代表工程业绩等内容。对新企业拟承继资质按照资质标准及有关规定重新核定企业的净资产、人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