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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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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贵州省一级建造师报名常见问题解答(2024年6月更新)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度贵州省一级建造师报名常见问题解答(2024年6月更新) 二、报名信息填写问题 1、报名信息已经确认,发现有填错的地方,还可以修改资料吗? 答复:在未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我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通过的老考生,今年可以更改专业报考吗? 答复:可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自行重新选择。更换专业后,公共科目有效成绩保留,实务科目成绩不保留。 3、我是去年增项未通过的老考生,今年可以更改专业报考吗? 答复:可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自行重新选择。 三、资格审查问题 1、我完成报名后点击访问资格审核系统,提示未查到报考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复: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凡按本次报名通知要求报考且已完成缴费的人员,需在考试结束后(9月9日至11月30日)完成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及流程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四、报名事项”→“(二)报名程序”→“3、网上资格审核”。 四、缴费问题 1、自己不小心在选择报考科目时,只选了一科或选错,并且已经完成缴费,请问是否还可更改? 答复:缴费完成后不可修改,亦不可退款。 2、因自己错过缴费时间,请问是否还可以补缴? 答复:在报名通知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结束后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缴。 五、其他问题 1、请问今年一建考试的报名通知在什么地方查阅? 答复:可访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及基地平台上发布→“职(从)业人员管理”栏目→“最新文件”子栏目下查阅报名通知文件。 2、报名时发现忘记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用户名,或因手机更换找不回密码怎么办? 答复:请将本人在报名时遇到的上述情况及诉求撰写书面说明,并随附本人联系电话、身份证照片发送至邮箱jst.baijw@guizhou.gov.cn,有专人受理。 3、怎么更换报名系统的个人照片? 答复:请将本人需更换照片的情况及诉求撰写书面说明,并随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证件照片、身份证照片发送至邮箱jst.baijw@guizhou.gov.cn,有专人受理。 4、今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复:本次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7日至9月8日,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报名通知。 5、其他问题答复:其他报考问题,请报考人员将书面的情况说明及诉求,并随附本人身份证照片及联系电话后发送至邮箱:jst.baijw@guizhou.gov.cn进行咨询,并保持联系电话和邮箱的畅通,以免贻误。 六、教材及大纲问题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有关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选购。 七、分数查询问题 查分受理按“贵州省资格考试查分办事指南”(https://www.gzrsks.com.cn/bszn/790004.html#/article/detail?id=1739092889811599361&rf=9a3419c5)执行。
外埠进冀施工企业是否还需备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外埠进冀施工企业是否还需备案 问:外埠进冀施工企业,是否继续执行《河北省进冀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答:《河北省进冀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已失效,不再执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第六条规定,“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省外建筑企业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省外建筑企业进冀信息报送”,具体操作如下: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法人办事→按部门分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建筑企业进冀信息报送→省外建筑企业进冀信息报送→在线办理→选择“法人登录”→点击“下一步”按钮→基本表单:在线填报,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等电子材料。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业绩办理业务流程的建议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业绩办理业务流程的建议 问:建设单位和住建局没有业绩需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业绩需求,关系到资质延续及升级,然而要办理资质有关业务,住建厅只认可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内备案好且上传到四库一平台的业绩。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业绩办理的主要权限却在住建局,给予参加单位的权限很小,造成有权限的没有业绩需求,有业绩需求的没有权限。参建单位花费大量精力在业绩上,严重影响各单位的资质延续和升级。建议竣工验收后住建局必须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将项目有关资料录入完成,才能报市住建局备案。 答:您好。您的反映收悉。根据住房和和城乡建设部工作安排及业绩数据标准要求,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主要归集我省范围内相关业绩数据。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项目业绩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完成,参建任何一方需完善业绩、补录业绩,在取得参建主体共同确认后予以处理,不存在权限大小之分。同时,您的建议很好,我厅将积极研究,对业绩数据信息完整性、准确性,督促项目属地住建局加强监管与服务。
【行政审批咨询服务】行政审批常见问题解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有关问题(四)(2024年第五期)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咨询服务】行政审批常见问题解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有关问题(四)(2024年第五期) 问题1: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换证申请可以正常提交了么? 经沟通,换证申请已经可以正常提交,点击链接查看具体流程。【行政审批咨询服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有关问题(二)——行政审批常见问题解答(2024年第二期)。同时,请申请企业注意:数据包务必是zbb格式,且存储在U盘中,存储在光盘中的数据包无法上传至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申报管理平台。 问题2:企业仅有不分等级的资质需要换证么? 不需要。不分等级的资质不属于《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中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仅有不分等级资质的暂无需换证,后续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问题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资质等7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的资质应向哪级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上述7项资质,如果资质在以D2开头的证书上,应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延续申请,如果资质在以D3开头的证书上则应向盟市资质审批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行政审批咨询服务】行政审批常见问题解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有关问题(三)(2024年第四期)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咨询服务】行政审批常见问题解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有关问题(三)(2024年第四期) 问题1: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什么退回了企业的换证申请? 经沟通,住房城乡建设部暂对全部换证申请进行退回处理,待具备受理条件后企业需重新提交换证申请,请企业及时关注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通知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后续发布的常见问题。 问题2:为什么换证后资质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不显示? 为区分证书有效期,证书换发后证书编号不变(以D3开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现行数据推送规则,换证后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暂无法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待推送接口调整后即可正常显示。 问题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怎么获取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不能再通过增项申请同类别资质,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审查合格后取得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 注意:换证后申请延续与增项要求基本一致。 问题4: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提交换证申请还能换证么? 不能。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
【行政审批咨询服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有关问题(二)——行政审批常见问题解答(2024年第二期)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咨询服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有关问题(二)——行政审批常见问题解答(2024年第二期) 问题1:哪些资质需要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换领证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中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工程设计企业资质中的水利和公路行业及其专业丙级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中的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及农林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换领资质。 流程如下:企业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软件中心(http://jsb.justonetech.com/Download/Index)下载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完成后按照要求填报,生成zbb格式数据包,提交至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12楼综合窗口(务必注明转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我厅会将数据包上传至住房城乡建设部。换领成功后需告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我厅将重新核发厅级电子证书。 问题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如何办理换证? 已取得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需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换发相应专业二级资质。换证申请与延续申请同步提交,已通过延续申请并取得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再提交换证申请,我厅会自动换发相应专业二级资质并重新核发电子证书,有效期不变。证书上仅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可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遗失补办--在线办理,提出换证申请。 问题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工程监理资质如何办理换证? 上述资质需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换证申请,具体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资质证书上仅有取消的资质,需提交换证申请,企业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找到对应资质的证书换领--在线办理;二是资质证书上既有已取消的资质又有未取消的资质,换证申请与延续申请同步提交,延续申请通过后核发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提交换证申请前已通过延续申请并取得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再提交换证申请,我厅会自动换发相应专业乙级资质并重新核发电子证书,有效期不变。 问题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中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及农林工程整个专业都取消了,如何换领资质证书? 已取得上述四个专业的监理企业可根据《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自主选择换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如企业原有农林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可自主选择换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问题5:建筑业企业资质如何换证? 除铁路工程和通信工程外,建筑业企业向所在盟市企业资质行政审批部门提出换证申请,企业登录所在盟市的政务服务网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在线办理即可。 问题6: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既有已取消的资质又有未取消的资质如何换证?未取消的资质是否需要满足延续的要求? 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做法,考虑换证工作实际和数据稳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D3开头)整体换发,未取消的资质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考核,核发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编号不变。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审核合格的,核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问题7:换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换证仅需提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企业可在办事指南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样表下载中下载。 问题8:劳务资质是否需要换领证书? 不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