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公示公告
常见问题
资质标准
首页/常见问题/第60页/
部委:
请选择省份
请选择省厅来源
请选择市
请选择市局来源

常见问题列表 - 第60页

共1245条记录
资质到期延期问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质到期延期问题 问:我公司有 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资质证书,想请问证书到期后怎样办理延期?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到哪个部门办理?需要提前多久办理?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1〕30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由于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尚未颁布实施,因此,在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前,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2/11/10/art_102884_10316519.html?xxgkhide=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资质(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所列相关政策能否实施、何时实施需等住建部正式印发通知为准。
省级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如何办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级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如何办理? 问:省级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如何办理? 答:申请前请先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网址:https://kcsj.jst.zj.gov.cn/webserver/app/index.html)”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备案、人员(含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备案入库、项目业绩入库、技术骨干预审核等工作后,可经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资质申请:企业注册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已拥有法人账号的企业直接登录)→选择省级事项→选择部门服务→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核准)”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核准)”→选择在线办理。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资质申请操作时需注意下列事项: 如果企业是新申请资质且有预注册人员的情况,可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系统,在注册数据“基本情况→企业资质证书号”中填写“预注册或申请中”,申报两个工作日后请及时查看系统“补正材料”是否需要补正,若无则说明该人员已预注册成功,预注册成功后请在浙江政务网将相关人员预注册信息补录至浙江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不含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含二级)预注册信息补录事项,方可申报资质。在政务网资质核准通过后,可直接在用户中心“我的证照”或“其他证照”栏下载打印电子证书。资质证书信息同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后预注册人员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申请正式注册到位并备案至省四库一平台。
勘察设计企业部级资质证书内容如何做变更?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勘察设计企业部级资质证书内容如何做变更? 问:勘察设计企业部级资质证书内容如何做变更? 答:(一)注册资本金、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变更 请携带企业自行出具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需经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变更。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技术负责人变更 请携带企业自行出具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需经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技术负责人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证明(需按照省四库一平台技术骨干预审核表格格式填写)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变更。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注册地址变更(省内) 请携带企业自行出具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需经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办公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借)合同和所租(借)场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变更。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企业名称变更 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模块,从对应资质事项进入后选择“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