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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9页

共1263条记录
市政总承包二级资质,使用个人业绩申报,是否需要满足资质标准中的累计规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政总承包二级资质,使用个人业绩申报,是否需要满足资质标准中的累计规模 问:市政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中,有多个累计指标,如:(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但是在住建部印发的建市[2015]20号文件,18条中提到,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业绩不做累计考核。 请问用技术负责人业绩申报市政总承包资质时,该技术负责人业绩规模是否需要达到资质标准中的累计要求?例如我公司技术负责人,有一项1公里的城市道路业绩,另外有一项符合资质标准的业绩,是否可以该技术负责人业绩申报市政总承包二级资质? 答:您好,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需满足下列7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规模数量可以不超过企业业绩标准所列累计数量。 (1)修建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或修建城市道路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 (2)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公里以上;或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公里以上;或修建燃气管道工程1公里以上;或修建热力管道工程1公里以上; (4)修建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1项;或修建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1座; (5)修建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1项; (6)修建城市隧道工程200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1项。
监理企业资质、业务承包挂靠、关键岗位人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理企业资质、业务承包挂靠、关键岗位人员 问:目前,有一些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不达标,有的只有一个或两个注册人员,这样的监理企业也在开展监理业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动态核查资质时并没有排查出问题或者没有开展动态资质核查。目前,监理行业的业务承包挂靠问题非常严重,有企业外部人员承揽监理业务挂靠,也有企业内部人员搞承包挂靠,这种现象已经几乎是行业的普遍现象。监理市场都是如此,那整个建筑行业又是什么情况,可想而知,质量安全又如何保证。关键岗位人员打卡,做成了样子,每天为了应对主管部门的线上考核,早晚打卡,但实际根本不在现场履职,有个别既使是在现场,也无法履职,根本原因是现场有两套项目管理班子,其中一个项目班子是专门打卡的(即中标人员,只负责打卡,签资料,无管理权),另一个项目班子是挂靠老板自己组织的临时班子(现场实际管理人员,拥有实权)。上面的几个问题,如果能解决,监理还能再干下去,否则,国家干脆直接取消监理,何必如此纠结。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主管部门也就成了给老板打工的保姆了。 答:通过电话联系,首先向咨询人对我区监理行业的社会监督和问题反映表达了感谢,下一步将按照工作安排加大对监理企业资质的动态核查力度,持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咨询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