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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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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常见问题请看这里(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问答|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常见问题请看这里(二) 1、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有无要求?技术工人能否兼任技术负责人一职? 答: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不做要求。技术工人可以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 2、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申请表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栏怎样填写? 答: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技术负责人职称栏应填写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例如“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无专业技术职称的请填写“无”。 3、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工人证书有什么要求? 答:可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证书(由住建部门考核合格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国家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并颁发),住建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人员证书专业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中的专业,对技术工人证书级别不做要求。 4、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备案,技术工人需要用证授权吗? 答: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备案,技术工人需要进行用证授权。具体步骤如下:企业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在“智慧审批”专区选择授权委托进行用证授权,搜索 “施工劳务企业备案”事项,输入技术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生成授权二维码,技术工人通过微信“扫一扫”刷脸签字确认后,完成授权。 具体事宜可咨询0532-66200000。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来源|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供稿|行政审批服务六处 韩霞 编辑|王斯佳 审核|黄治棚、杨媛
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二) 1.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答: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两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 企业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2.企业申请资质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首次、增项、升级、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等申请事项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见《实施意见》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要求: (1)对同一审批机关许可的资质,企业应按照《实施意见》附件1-1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见《实施意见》的“五、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中第(三十五)条款),每涉及一个方面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2)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但不得对资料原件放大或缩小),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3)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4)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材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 (5)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3.申请表中的每一项都要填写吗? 答:考核企业申请资质的指标是以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申报的各项指标为准。凡申请表中未填报的人员、业绩等,均不能作为有效指标认定。申请表中的每一项应据实填报,确无某一项的应填写为“——”。 4.企业申请资质时可以利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吗? 答:不可以。企业申请资质应以独立企业法人所拥有的主要人员、资本、业绩、技术装备等情况进行申报,不能使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如人员、资产、设备、业绩等。
政策问答|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常见问题请看这里(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问答|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常见问题请看这里(一) 1、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在哪里办理? 答: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自贸片区负责各自辖区内企业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的办理,除上述地区外的青岛市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业务均由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 2、如何办理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 答:备案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进入“办事服务”,按事项名称搜索“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点击事项名称后的“申报”,按提示如实填写申报表单,并对系统生成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表》和《法定代表人声明》进行在线签章,提交并完成申报。该事项为全程网办,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注册地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或青岛自贸片区的企业应选择相应区划进行申报。 3、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有无要求?技术工人能否兼任技术负责人一职? 答: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不做要求。技术工人可以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 4、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业务,系统预检提醒用证授权人数不足一人,怎么处理? 答:系统预检提醒用证授权人数不足一人,说明本次人员用证授权未成功,应经持证人确认后,重新授权。 具体事宜可咨询0532-66200000。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来源|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供稿|行政审批服务六处 韩霞 编辑|王斯佳 审核|黄治棚、金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取消资质换证备注有效期在资质证书有效期之前的延续申请认定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取消资质换证备注有效期在资质证书有效期之前的延续申请认定 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取消资质换证备注有效期在资质证书有效期之前的延续申请认定 答:办理“取消资质换证”(三级换二级、丙级换乙级)获得的资质项有效期为1年,我厅在行政审批系统和四库一平台为企业备注了1年有效期时间。对于整本资质证书有效期时间长于备注时间的此类企业,仍可按资质证书有效期时间申请所有资质的延续业务,且延续整改期的时间按《建设工程企业申报常见问题》第59条“关于关闭企业延续整改期的工作提示”执行,但整本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未提出申请延续业务的,按资质过期作废处理。 前期因单独备注的资质项过期而放弃该项资质延续的企业,可对该资质项进行补充延续(企业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