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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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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问: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在确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有效专业人员时,除具备有效劳动关系以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的专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和称谓一致和相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作为有效专业人员认定:①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不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②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空缺或与岗位称谓不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③学历专业为相近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近,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④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我省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如何申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省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如何申请? 问:我省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如何申请? 答: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2〕418号)文件要求,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可直接申请或申请升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装备、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申请升级的,应满足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申请上述建筑业企业资质前,需将企业基本信息、用于资质申报的主要人员(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业绩(企业代表工程业绩或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等信息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入库备案,供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