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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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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常见问题请看这里(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问答|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常见问题请看这里(二) 1、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有无要求?技术工人能否兼任技术负责人一职? 答: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不做要求。技术工人可以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 2、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申请表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栏怎样填写? 答: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技术负责人职称栏应填写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例如“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无专业技术职称的请填写“无”。 3、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工人证书有什么要求? 答:可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证书(由住建部门考核合格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国家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并颁发),住建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人员证书专业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中的专业,对技术工人证书级别不做要求。 4、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备案,技术工人需要用证授权吗? 答: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备案,技术工人需要进行用证授权。具体步骤如下:企业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在“智慧审批”专区选择授权委托进行用证授权,搜索 “施工劳务企业备案”事项,输入技术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生成授权二维码,技术工人通过微信“扫一扫”刷脸签字确认后,完成授权。 具体事宜可咨询0532-66200000。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来源|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供稿|行政审批服务六处 韩霞 编辑|王斯佳 审核|黄治棚、杨媛
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二) 1.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答: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两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 企业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2.企业申请资质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首次、增项、升级、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等申请事项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见《实施意见》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要求: (1)对同一审批机关许可的资质,企业应按照《实施意见》附件1-1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见《实施意见》的“五、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中第(三十五)条款),每涉及一个方面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2)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但不得对资料原件放大或缩小),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3)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4)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材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 (5)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3.申请表中的每一项都要填写吗? 答:考核企业申请资质的指标是以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申报的各项指标为准。凡申请表中未填报的人员、业绩等,均不能作为有效指标认定。申请表中的每一项应据实填报,确无某一项的应填写为“——”。 4.企业申请资质时可以利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吗? 答:不可以。企业申请资质应以独立企业法人所拥有的主要人员、资本、业绩、技术装备等情况进行申报,不能使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如人员、资产、设备、业绩等。
